芦淞区社区矫正工作接受巡回检察
2024-04-26 08:59:1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惠明 | 作者:袁详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详)4月22日,株洲市检察院第九巡回检察组就芦淞区社区矫正工作接受巡回检察召开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了相关工作。

​会议宣读了株洲市检察院第九巡回检察组对芦淞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的实施方案。此次巡回检察的对象为区司法局、区法院和区检察院3家单位,巡回检察时间从4月22日起至5月下旬。本次巡回检察将依托大数据赋能,核查《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芦淞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情况,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收监执行而未被收监执行、又犯罪后应当撤销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与新罪合并执行刑罚而未被合并执行刑罚的情况,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情况及财产刑执行情况。重点发现社区矫正执行中相关问题及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对芦淞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社区矫正检察履职情况进行检察。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高质量完成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协作配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接受巡回检察的单位相关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全力配合巡回检察工作,对巡回检察组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云龙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范琳,芦淞区副区长、区公安局长罗有略,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动员会。

责编:刘惠明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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